为指导各城市做好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工作,住房城乡建设部组织编制了《城市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导则(试行)》,该导则适用于城市(包括直辖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和县级市)的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地区、自治州、盟、县、旗等可参照编制。
《城市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导则(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