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城区各集中供热用户: 根据《甘南藏族自治州城镇供热用热条例》相关规定,并考虑到近期我市天气变化和气温逐渐下降的情况,经请示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于2023年9月15日正式启动合作城区今冬明春集中供暖工作。为了确保今冬明春供暖工作的顺利进行,保障广大用户温暖过冬,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合作城区2023-2024年供暖时间定于2023年9月15日零时起正式开栓供暖,请广大供热用户提前做好准备,检查家中暖气片与阀门,及时清理暖气片上的杂物。 二、供热前,用户需检查家中供热阀门是否开启,然后打开供热设施上的排气阀,将暖气片或地暖管里的空气排放干净。 三、目前供热设备已进入冷循环运行状态,热用户不要擅自改动供热设施或操作供热阀门。如有跑、冒、滴、漏现象,请及时维修更换,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四、由于集中供暖启动是逐步升温变热的过程,具体与用热方式、距离热源远近、用热工艺和小区换热站开通先后有关,供热初期,热力公司需要一定时间的调试过程,部分家中不热或温度不达标属正常现象,待热力公司调试结束后就会趋于正常。 五、为保障供热系统平衡,确保供热质量和系统安全,热用户不得擅自在供热设备上安装放水阀、换热装置、管道泵等,不得擅自加装暖气片,不得排放供热管网热水另作他用。对擅自安装管道泵、换热装置、放水阀,私自增加暖气片或改变用热性质和方式等妨碍供热系统正常运行的行为,按有关规定停止供暖,并依法追偿所造成的损失。 六、报停须知 1.申请停止用热且具备分户供热条件的用户,需在2023年9月15日前到我公司营业大厅办理相关停暖手续,逾期不予办理(注:首次报停的热用户必须拿身份证复印件),未办理报停的用户视同用热。 2.在供暖期内,供热公司将对报停用户进行不定期检查,如发现私自破坏锁封装置用热的视为窃热行为,将按2倍收取采暖费,窃热情节严重的将报警并上报行业主管部门予以处罚。 3.需恢复供热的热用户在供暖前须到我公司营业收费大厅办理相关手续。 七、按照《甘南藏族自治州城镇供热用热管理条例》第十条“合作市供暖期为八个月”的规定,暖气费按8个月收缴。近两年由于受国内能源市场变化的影响,煤源紧缺,给供热工作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困难和压力,企业负债经营,加之,热费收缴困难,收费难导致供热难的问题愈加严重,为了保障合作城区广大用户的正常供暖需求,未缴清热费的用户,请抓紧时间结清欠费,并同步缴纳2023-2024年度热费,末按要求缴清热费的用户,我公司将依据有关规定实行关阀处置,并保留停止供热服务的权利,对无正当理由恶意欠费用户,将通过法律程序诉讼追缴,请各用户给予配合,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供热工作。 八、供暖过程中,如遇各类问题,可随时拨打供热客服电话进行咨询或报修。客服电话24小时有专人值守接听,维修人员24小时在岗值班。 九、24小时供热客服电话:8211001 合作市水务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9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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