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物业服务企业: 为进一步强化全市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管力度,规范物业企业服务行为,2024年1月15日至1月18日,市住建局组织人员对所有在合作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物业服务活动的物业服务企业进行年终量化考核,考核采取查阅资料、现场督查、根据考核标准及评分细则逐一打分的形式进行,现将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考核结果 此次量化考核从基本服务、公共秩序维护服务、绿化日常养护、共用设施设备管理、红色物业创建工作、日常考核六个方面进行对照检查,逐一评定扣分。考核范围为全市已承接住宅物业服务项目的27家物业服务企业。具体考核结果如下:
二、考核结果运用情况 考核情况将向社会公布,作为社会评价物业企业服务水平及业主、业主大会续(解)聘物业服务企业的重要依据。 (一)被评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等级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在参与物业管理项目招投标活动时优先推荐。 (二)被评为不合格等级物业服务企业列入物业行业黑名单,在全市范围进行通报。 望考核合格以上的物业服务企业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年度考核基本合格、不合格的物业服务企业要认真查找原因,制定自身整改计划限期改进。 三、存在的问题 (一)物业服务企业服务标准低,服务标准普遍不达标。部分物业服务企业未执行每周五天(每天8小时)的服务接待标准。物业企业与业主之间缺乏有效沟通,基本没有任何沟通,如:走访业主、座谈会、问卷调查等有效的沟通活动。物业服务投诉处理不及时,物业企业与业主之间的服务、缴费纠纷普遍存在。物业服务企业在与业主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中存在个别项目不合格,如:个别小区不同程度的存在建筑垃圾乱堆乱放;楼道、电梯内乱贴小广告的行为管理不到位,乱涂、乱画、乱张贴、乱悬挂现象在个别小区极为普遍;绿化养护管理不到位,草坪绿篱修剪不及时,枯死花木不及时清除,并且不能做到按时完成养护记录。 (二)物业服务企业内部管理不规范。物业服务企业普遍存在管理体制不健全,管理制度不完善,岗位职责不明确,具体工作无标准等。物业管理人员中职称人员数量未达到企业现有资质等级标准要求;个别物业服务企业未与业主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物业承接验收手续不齐全;物业竣工验收、设备管理、业主资料等档案资料管理不规范,物业服务费用收支状况未及时公示。 (三)房屋共同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不到位。检修记录和保养记录不齐全,无设施设备巡查记录、无电梯及机电设备维修和保养记录,未达到每日至少巡查1次考核标准;私搭乱建和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行为得不到及时制止;蓄水池、二次供水箱未按时清洗、消毒、加药,无水质监测报告;个别小区清掏化粪池和清理雨、污水井不及时,造成排水排污不通畅。 (四)公共秩序维护工作不到位。个别小区主出入口没有做到专人24小时值班值守,重要部位没有定时巡查,保安无巡查记录,小区内车辆停放无引导;安全防盗监控系统无人值守,设备数据存储和维护不到位;个别物业服务企业在业主房屋装修时,没有按相关的规定要求与业主签订装修管理协议,同时没有建立巡查制度,对违规行为未能及时制止和报告。对火灾、水浸、电梯困人、治安案件和交通事故等突发事件无应急处理预案。 (五)红色物业联动机制不健全。各物业服务企业与所属社区的资源整合力度、志愿服务匹配精度、双向互动频次不够高;部分物业从业人员开展志愿服务流于形式,联动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四、整改要求 现根据考核结果提出以下整改要求: (一)要求各物业公司必须与住户逐户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内容,提供相应服务。 (二)要建立业主监督制度,组织热心业主组建成立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要积极配合。 (三)针对存在的普遍问题,要求各物业服务企业完善企业的日常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企业的内部管理工作,全面提高服务质量。要针对问题整改,对照考核标准及评分细则,逐一检查,查漏补缺。 (四)物业服务企业量化考核工作是提升物业服务企业管理水平的有力抓手,各服务企业要通过考评工作来查找自身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全面推行规范化、专业化的物业服务,彻底改变全市物业服务企业普遍存在的制度不健全、管理不规范、业主投诉多、服务质量差的现状。 合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2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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