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合作市城区燃放烟花爆竹的管理,有效防治城市大气和噪声污染,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合作市2025年春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范围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通告如下: 一、全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范围 (一)城区确定下列区域范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东至环城东路、美森佳苑、体育场、东山片区、塞纳饭店、二郎庙山以西;南至当周沟大门、甘南津街、甘南州法院以北;西至骑兵连、西山山脊线以东;北至州交警支队车管所、合作寺院、沙子沟桥以南。 (二)下列场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1.国家机关、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场所; 2.加油(气)站、液化气供应站(点)、油库、仓库、仓储物流、重点企业、输油(气)管道等禁火区或者其他生产、经营、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场所安全保护区内; 3.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4.图书馆、档案馆、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养老机构、疗养院; 5.广场、商场、集贸市场、公共文化设施等人员密集场所; 6.公园、林地、绿地、苗圃等重点防火区范围内; 7.东西两山绿化区范围内; 8.城区广场、城市道路、过街天桥、地下人行通道; 9.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场所。以上禁放区域和场所全年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二、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 2025年城区四街道非禁放区域内,可以燃放烟花爆竹时间为除夕(2025年1月28日)、正月初一( 2025年1月29日)至正月初五( 2025年2月2日)、元宵节( 2025年2月12日),从早七时至晚二十四时(除夕当天可以延长至正月初一的凌晨二时),其余时间禁止燃放。 另:在城区禁放区域内,禁止煨桑、烧纸祭祀活动。 特此通告 合作市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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