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和深化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要求,规范涉企执法监管行为,优化营商发展环境,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解决行政执法领域存在的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问题。决定在全市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并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问题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整治内容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现合作市各行政执法机关及其行政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活动中有下列行为的,有权进行投诉或举报。 (一)违规异地执法问题。重点征集无正当理由跨区域执法、未履行备案程序擅自异地办案;违规实施异地行政检查;违法查封、冻结、划转外地企业和个人财产等问题线索。 (二)趋利性执法问题。重点征集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执法数量考核指标、非税收入任务,以罚款进行创收,以罚款数额进行排名或者作为绩效考核的指标;违规设置电子技术监控设备,乱罚款、滥收费等问题线索。 (三)乱收费问题。重点征集收取已明令取消的费用或重复收费、为规避政策规定拆分收费项目、强制企业接受指定的中介机构提供服务等问题线索。 (四)乱罚款问题。重点征集针对同一类案件作出处罚种类不同、幅度相差过大,执法尺度不一,处罚过度、滥用执法裁量权,罚没财物乱处置等问题线索。 (五)乱检查问题。重点征集重复检查、多头检查、任性检查、运动式检查、无差别检查、各种名义变相检查,以及以排名、内部通报等形式下达或变相下达检查指标等问题线索。 (六)乱查封问题。重点征集无审批手续的乱查封、乱扣押、乱冻结;查封与案件无关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重复查封;超期查封;违规使用或处置查封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等问题线索。 (七)涉企及其他违规执法问题。 二、整治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三、举报方式 (一)受理举报电话:0941-8232215(受理时间为工作日上班时间) (二)受理举报邮箱:hzsyfzsb@126.com (三)来信来访地址:合作市司法局315室(市政府综合服务中心三楼,邮编:747000) 四、不予受理的范围 对于投诉举报事项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一)没有明确的投诉对象或者投诉请求的; (二)投诉不属于行政执法职责的; (三)已被纪委监委、信访或其他机关受理的; (四)依法由公安机关、司法机关受理的刑事、民事案件; (五)已经申请行政复议、民商事仲裁、司法程序的; (六)对行政复议、民商事仲裁、诉讼结果不服的; (七)其他不属于行政执法投诉受理范围的。 五、注意事项 (一)投诉举报问题线索时应注明投诉举报人的有效联系方式,以便及时沟通联系。我们将对投诉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予以严格保密。 (二)投诉举报人应当客观准确反映问题,不得虚构问题线索和夸大事实进行恶意投诉举报;如借投诉举报名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市场主体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让我们携手共进,共同营造公平、公正、法治的营商环境。特此公告。 合作市司法局 2025年4月18日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