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二期集体和个人所有公益林管护补助 政策依据: 1、《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6〕196号。 2、《甘肃省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甘财农一〔2017〕61号。 3、《三升体育平台加快集体及个人公益林补偿资金兑现的通知》甘林生函〔2014〕593号。 补助对象:集体和个人 执行标准:国家级公益林每亩15.75元(12483亩);地方级公益林每亩10元(52018亩),其中:从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中每亩补助3元,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中每亩补助7元。 主管单位:合作市林业和草原局、合作市林业技术综合服务站 二、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资金 政策依据:《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8〕66号。 补助对象:退耕户 执行标准:长江流域及南方地区每亩退耕地每年补助125元,黄河流域及北方地区每亩退耕地每亩补助90元。补助期限为:还生态林补助8年,还经济林补助5年。 主管单位:合作市林业和草原局、合作市林业技术综合服务站 三、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补助 政策依据:《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8〕66号)。 补助对象:退耕户 执行标准:退耕还林每亩退耕地现金补助1200元,五年内分三次下达,第一年500元,第三年300元,第五年400元。主管单位:合作市林业和草原局、合作市林业技术综合服务站 四、脱贫人口选聘生态护林员补助 政策依据:甘肃省林业和草原局 甘肃省财政厅 甘肃省乡村振兴局三升体育平台印发《甘肃省生态护林员管理细则(暂行)》的通知甘林规发〔2022〕36号 补助对象:脱贫人口生态护林员 执行标准:生态护林员每人每年管护补助报酬为8000元。 主管单位:合作市林业和草原局、合作市林业技术综合服务站 五、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集体和个人所有公益林部分) 政策依据: 1.《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6〕196号。2.《甘肃省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甘财农一〔2017〕61号。 补助对象:集体和个人 执行标准:国家级公益林,中央财政每亩补助16元。同时,将上一轮退耕还林符合条件部分纳入补偿范围。 主管单位:合作市林业和草原局、合作市林业技术综合服务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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