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传承弘扬优秀传统文化,进一步建立健全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充实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数据库,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现面向社会广泛征集非物质文化遗产线索。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定义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承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如民俗活动、表演艺术、传统知识和技能,以及与之相关的器具、实物、手工制品等)和文化空间(即定期举行传统文化活动或集中展现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的场所,兼具空间性和时间性)。 二、征集条件 1.起源于民间,在人民群众长期的社会生活实践中创造发展,延续至今,在历史演进和文化发展过程中逐渐形成自身的风格与特色,并且随着历史的前进而不断发展,承载着人类的文化记忆。 2.在一定群体中世代传承,通过一定独特、精湛的技艺呈现出来,反映着人们的生活、生产方式和思想、情感表达。 3.具有鲜明的民族风格和典型的地方特色,能够作为地方文化的代表。 三、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6月15日。 四、征集内容 凡具有历史、科学和艺术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均在本次征集范围内。具体包括: 1.民间文学(如民间故事等); 2.传统音乐(如通俗弹唱等); 3.传统舞蹈(如哈钦木等); 4.传统戏剧(如“南木特”藏戏等); 5.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如藏式石砌墙技艺等); 6.传统医药(如合作藏医药等); 7.民俗(如香浪节等)。 五、征集要求 1.秉持真实性、可靠性、有效性原则,所提供线索需如实反映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实际情况,资料详实,传承谱系明晰。 2.非遗项目提供包括名称、特征、历史渊源、存续状况、文化价值等情况的书面介绍;传承人需提供包括掌握技艺情况、传承谱系、技艺水平、社会影响等的书面资料;可附带有助于说明所提供线索实际情况的影音资料,如录音、录像、照片等。 3.已列入我市各级非遗名录的资料无需再次报送。 六、联系方式 如有符合非遗项目和传承人申报条件的线索,请与市文化馆工作人员联系。 联系人: 方婧文 联系电话:18719535665 夏道草(藏语)联系电话:18093949622 电子邮箱:534680247@qq.com 合作市文化馆 2022年5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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