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4年)》自2025年1月1日起正式执行。目录所列协议期内谈判药品和竞价药品共425种,其中,纳入单独支付管理191种(见附件1),按照常规乙类管理234种(见附件2)。经专家论证,此次新增的89种谈判药品和竞价药品纳入单独支付管理39种,按照常规乙类管理50种。对原纳入我省单独支付管理,后转入常规目录的62种药品,继续按原谈判药品单独支付待遇执行(见附件3)。 现将2024年药品目录所列谈判药品和竞价药品名单予以公布,以方便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熟练掌握药品调增、退出和转归情况,保障参保人员用药接续治疗,确保谈判药品和竞价药品落地使用。 药品分类结果的执行,是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优化医保药品管理的关键一步,进一步提升医保基金使用能效,让患者能够更及时、便捷的用上谈判和竞价成功的优质药品,为患者的健康福祉提供了坚实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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