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单位、自缴业务代理银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缴存申请人: 根据建设部、财政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甘肃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监管,确保业主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安全,现就我市推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线上缴费系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合作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线上缴费系统于2022年1月1日起正式启动,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线上缴存:按《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线上缴纳操作指引》缴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2.凭证领取:业主线上缴存住宅维修资金完毕后,到合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务室开具《甘肃省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第二联收据、第三联有关单位留存),该凭证为业主的缴存证明、办证资料及查询依据,须妥善保管。 二、业主也可线下缴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流程如下: 1.缴存申报:缴存申请人到合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产与物业管理办公室、住房保障办公室申报缴存金额; 2.银行缴款:业主本人或委托他人按核定的缴存金额到中国农业银行合作市支行缴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合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屋维修资金专户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合作市支行 帐 号:27-361301040008240 3.凭证领取:业主将住宅维修资金缴存完毕后,即可取得由银行窗口打印的缴款凭证,凭此凭证到合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务室开具《甘肃省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第二联收据、第三联有关单位留存),该凭证为业主的缴存证明、办证资料及查询依据,须妥善保管。 三、网上查询:2022年1-2月为我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线上缴费系统调试期,调试期结束后业主可登陆中国农业银行APP页面查询本人的资金缴存情况。 四、业主须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前,将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缴存到市住建局指定的住宅维修资金专户,未缴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物业服务企业不能将其房屋交付给业主。 五、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线上缴存系统正式启用后,原代收代缴模式全面取消,各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业主代收维修资金。同时,各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已向业主代收的维修资金,须于2022年1月15日前全额缴至合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合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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