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8号)等规章和文件要求,截至2024年11月26日,全市共有12家房地产经纪(中介)机构处于备案有效期,现将备案情况公示如下: 取得房地产经纪(中介)机构备案证书的房地产经纪(中介)机构12家: 特此公示。 合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1月26日 温馨提示:广大市民在选择房地产经纪(中介)机构前,应先查看该机构的营业执照和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情况。签订合同时,认真研究合同条款,全面了解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对等,违约责任是否明确。自己的主张须通过合同或补充协议予以明确;对方的口头承诺也应在合同文本中予以明确。向经纪机构付款时,应索要正式发票或收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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